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包1(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1(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标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人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有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9)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标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投标人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3.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一个包或全部包的投标,但一旦成为某一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包的评标中,该投标人只参与评审,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每一标包的合格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评标顺序按照第1包、第2包顺序评审。
4.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4)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
6)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