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供应商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完成2023年、2024年两年全校学生的体质测试服务。
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2.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完成2023年、2024年两年全校学生的体质测试服务
本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