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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易倍体育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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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小编 日期:2025-10-29 07:01:50 点击数: 

  主要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执法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执业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受理和审核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各类卫生许可证(照)的申请,承担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以及重大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股、公共卫生监督股、综合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纳入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纳入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1)基本情况。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编制9名,内设4个职能股室,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抽调县创文办1人,1人为退伍伤残军人)。

  1.认真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或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本年度省州下达的30余项专项整治工作和各指令性工作任务,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均及时高效、对标对表,在规定时限内,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及相关表册,年内未出现迟报或缺报情况。

  2.注重监督质量。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把2024年医疗卫生监督抽查工作同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全县辖区内的109家医疗卫生机构、355家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同一监督对象,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期限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依据《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给予记分处理,并及时报告行政审批部门。

  3.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完成情况。本年度双柏县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全部完成,量化分级率达100% ,各类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痕迹材料已经按类分类整理并装档成册。

  4.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结合《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楚雄州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及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监督人员324余人次,车辆70余车次,对我县109家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废物未记录完全、分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0余份,责令立即改正,立案查处35起。通过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基本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有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记录。目前我县109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规范化集中处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109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同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约率达100%。

  5.预防接种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积极组织监督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预防接种门诊排查梳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统一配送疫苗,由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八个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接疫苗接种工作。年内对所有预防接种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40余份,要求及时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进行依法查处,预防接种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

  6.辖区内纳入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我县辖区内涉及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总计12家,纳入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2家,申报率达100%。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情况。我县辖区内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县医院),均按要求对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8.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情况。年内严格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对县内唯一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先后4次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积极落实《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4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的通知》要求,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产品抽检工作,共抽检了69个样品,合格69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一、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21,348.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3,348.08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480.91元,增长9.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480.91元,增长8.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3,000元,增长26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双财社〔2024〕54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76,000元,死亡抚恤277,566.00元,2024年收双柏县卫健局转拨的2024年防艾补助资金18,000本年该类项目收入增加13,000.00元,故其他收入增加。

  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03,348.08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592.77元,占总支出的72.88%;项目支出624,755.31元,占总支出的27.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808.11元,增长7.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9,219.29元,增长6.96%;项目支出增加43588.82元,增长7.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双财社〔2024〕54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76,000元,2024年新增死亡抚恤支出277,566.00元。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592.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6,452.28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140.49元,占基本支出的7.28%,与上年2,217,271.98元相比,减少538,679.21元,下降24.30%,主要原因为2024年我单位人员减少3人,相对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减少。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4,755.31元,与上年581,166.49元相比,增加43,588.82元,增长7.8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0.0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2.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8,899.2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430.20元,办公设备购置8,469.00元。

  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34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5480.91元,增长8.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1%。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71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4%,完成年初预算的205.09%。主要用于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203.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399.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550.67元,死亡抚恤277,56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530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0%,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6%.其中:卫生监督机构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1,003,444.10元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616,005.31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监督办公费、差旅费支出8,750.00元;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80.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5,926.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支出3,09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3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完成年初预算的85.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3,326.001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40,02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174.96元,增长34.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9,677.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1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17.96元,增长3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3.00元,下降60.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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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2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174.96元,增长34.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9,67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年基本公卫下乡检查,乡镇卫生院考核与检查工作增多,用车频率增加,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717.00元,较上年增加37%;2.2024年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较上年减少,使接待费减少543.00元,较上年减少60.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77.62元,增长3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1.00元,下降88.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基本公卫下乡检查,乡镇卫生院考核与检查工作增多,用车频率增加,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717.00元,较上年增加37%;2.2024年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较上年减少,使接待费减少543.00元,较上年减少60.87%。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下乡巡查、机关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卫生监督执法局到我单位工作督导的接待支出。

  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140.49元,比上年减少24,532.11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下乡检查次数减少,差旅费支出减少;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75.33元,水费2,000.00元,电费2,000.00元,差旅费4,320.00元,公务接待费349.00元,工会经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77.62元,其他交通费用60,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14.84元。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1,717,756.03元,其中,流动资产1,219,545.11元,固定资产498,210.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6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6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27.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977.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327.6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327.62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双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